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槐荫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1-08-10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槐政办发〔2011〕1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确定成立槐荫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田庆盈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吴 力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吴春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法贤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下派办主任)
岳仁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王明亮 (区编办主任)
沈永强 (区发改委主任)
田 克 (区民政局局长)
肖 骏 (区财政局局长)
汪 浩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震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赵长征 (区农发局局长)
刘 剑 (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宋 毅 (区残联理事长)
张宗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凤云 (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主任)
刘 义 (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滕永军 (南辛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 敏 (西市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郁红霞 (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谊 (道德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永生 (振兴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承乙 (五里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喆 (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培明 (匡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殿纲 (张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兴军 (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运宝 (美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米卫东 (段店镇镇长)
李世文 (吴家堡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汪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槐荫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