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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1-28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济槐政字〔20104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对于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不断开创我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赶超、跨越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的宏伟目标,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区开发和老城提升,加快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开放水平提升,着力提高经济发展效益、产业发展素质、资源利用效率、人民富裕程度,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以我区经济发展现状和城市建设实际为基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等发展目标,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进一步理清中长期发展思路,切实将应对当前挑战与促进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充分体现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质量、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关系,同时合理确定重点发展方向、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三)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资源驱动向创新转变。将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快构筑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省会城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研究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上。

  (五)广泛参与,科学论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广泛调动各方面参与规划的积极性,使规划充分体现全区人民的智慧。强化专家论证工作,规范规划咨询论证程序和要求,确保规划咨询论证的质量和水平。

  二、规划体系

  我区的“十二五”规划按规划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两类规划体系。

  总体规划以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为规划编制对象,是综合性、纲领性和指导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同时,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区总体规划由区政府提出,区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实施。

  专项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规划编制对象,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要根据规划编制的特点和任务,合理确定规划期,规划期以2011年—2015年为主,部分可规划到2020年。我区的专项规划目录由区发改委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经区政府批准后确定(见附件1)。各专项规划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区发改委进行衔接审查,重点专项规划再报区政府审定。各专项规划承担单位要按照全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及时将规划阶段成果报区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

  根据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项规划,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01月底以前,在前期课题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报区政府审定。同时,部署专项规划的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20102月至8月底,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形成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

  第三阶段:20109月至20111月,完成总体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提交区人代会审议批准下发执行。完成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槐荫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发改委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和协调职能;区政府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本领域的调研和规划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国家和省、市专项规划的衔接。

  (三)强化规划管理。区发改委要探索规范规划体系建设,进一步搞好规划管理工作,强化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积极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调研和论证。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实际,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区发改委要综合牵头调研题目,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研究,调研成果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五)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费用和其他工作经费,区财政要按程序予以专项安排,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槐荫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目录

  2、槐荫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槐荫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目录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1

  “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区农发局

  2

  “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区发改委

  3

  “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区商贸局

  4

  “十二五”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

  区外经贸局

  5

  “十二五”城市建设和管理发展规划

  区建委

  6

  “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区科技局

  7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区教育局

  8

  “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区文化局

  9

  “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区劳动保障局

  10

  “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区体育局

  11

  “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区人事局

  12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区民政局

  13

  “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区人口计生局

  14

  “十二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

  区民宗办

  15

  “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区残联

  16

  “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区老龄办

  17

  “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区档案局

  18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区环保局

  19

  “十二五”土地利用规划

  区国土资源分局

  20

  “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

  21

  “十二五”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

  区质监分局

  22

  “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区安监局

  23

  “十二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

  区招商局

  附件2

槐荫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田庆盈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孟祥晶  (副区长)

          杨光明  (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管委成  员:吴春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王玉英  (区科技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刘爱民  (区人事局局长)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李阿金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刘立正  (区环保局局长)

          赵长征  (区农发局局长)

          韩伟明  (区外经贸局局长)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范华民  (区统计局局长)

          郭元林  (区安监局局长)

          张子刚  (区国资委主任)

          翟福群  (区商贸局局长)

          宫开学  (区招商局局长)

          范忠平  (区体育局局长)

              (区老龄办主任)

          米金山  (区民宗办主任)

          张耀旺  (区残联理事长)

          李兆禄  (区档案局局长)

              (区质监分局局长)

              (区发改委副主任)

          吴明华  (区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杨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调整,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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