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东省政府 济南市政府 槐荫区委 槐荫人大 槐荫政协
首 页 | 走进槐荫 | 政务公开 | 服务办事 | 投资槐荫 | 互动交流 站内导航
  全文检索:

孟宪伟同志在全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9-21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0年9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确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查找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市建设。刚才,刘立正同志传达了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请大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全面做好我区的生态市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生态市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

生态市建设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市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自2008年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生态市建设区长目标责任书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大力开展污染减排、生态恢复、国土绿化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在去年市政府对我区的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我区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指标均未达到规定目标,成为主要的扣分因素。根据今年的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我区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空气质量差距大。根据指标要求,今年全区一、二级天数分别要达到11天和256天。从省控监测点的数据看,截止9月17日,我区的一级天数为零,二级以上天数也仅为102天。我区全年可超标天数为109天,但实际超标天数已达158天。空气质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可吸入颗粒物严重超标。

(二)河流水质达标难度大。去年,我区除腊山河的化学需氧量达标外,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的其余指标全部超标,被市政府考核扣掉2.94分。今年1-4月份,水质有所好转,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分别为51.5mg/L、63.2mg/L、29.2mg/L,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5.43mg/L、5.83mg/L、4.35mg/L,虽然达到了责任书上半年要求,但也时有超标现象,尤其是北太平河两岸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的滞后,新兴的企业排放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两岸居民的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河边污染河水,都将严重影响我区水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

(三)秸秆禁烧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今年夏季禁烧期间,我区共发现焚烧行为34起。禁烧工作表现为前紧后松,前期和中期较好,临近尾声时出现26起,包括多起成片、大面积过火痕迹,且多集中在种植水稻的区域。6月22日,麻沟村出现的农田过火现象被多位市领导发现,受到市禁烧办的严厉批评,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对我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另有国家卫星监测到的3处火点,不排除有焚烧可能性,其中有2处在垃圾堆附近,1处在农田,经区禁烧办积极协调未被市通报(卫星监测可以测到几个平方的着火点)。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村庄、地块人员盯防不到位,焚烧现象未能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此外,还有个别巡查人员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发现焚烧现象不予制止或采取灭火措施,导致群众举报至市12369,被市禁烧办通报。

问题反映了工作上的差距,更看出了认识上的不足,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严峻的形势已然摆在面前,各办镇、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把生态市建设工作作为事关民生、事关槐荫能否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拿出行之有效的举措,坚决完成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

二、坚决打好生态市建设攻坚战

市委焉荣竹书记指示,要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快点见效,确保责任书任务全面达标。现在,距市政府对2010年责任书的考核仅剩几个月,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必须倍加努力,采取非常措施,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确保完成我区2010年的生态市建设指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逐条梳理,看看自己的指标是否影响到我区的考核。要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倒排工期,查找漏洞,突击解决。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是必须完成的刚性任务。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必须瞪起眼来,全力以赴,容不得半点松懈,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严控“双高”行业过快增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各年度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算好时间账,将剩余工作量逐月分解,量化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区政府督查室、经信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要逐月调度,严格考核问责,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大城区空气污染防治力度。目前,我区城区空气质量处于较低水平,在全市14个监测子站中排名倒数,主要超标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除了不利的气象条件,我区大面积的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须下大气力加以治理。

一是抓扬尘污染防治。要健立全区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区城管局、城乡建设委、环保局要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队伍,集中办公地点,实现监管执法制度化。城管局要重点加大城乡结合部渣土运输管理和道路保洁力度,特别对子站周边的二厂路、辛西路等路段加大洒水频次,及时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城乡建设委要推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试点;区市政局、拆迁办、园林局要监督施工队伍做好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各办镇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兼顾,在保证各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对辖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是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在线监控、24小时值班、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确保省、市控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年底达到95%、2012年达到100%。

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区交警大队与环保局要密切配合,加大年检、抽检力度,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查机动车冒黑烟现象。

(三)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9月17日,赵文朝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利用模式、严格责任落实、细化扶持政策、强化组织领导,毫不放松地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今天召开生态市建设会,同时也是全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部署会,各相关办镇、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印发的《2010年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段店镇、吴家堡镇、美里湖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挂制度、人员盯防制度、巡查制度,切实做到人盯人、人盯地,24小时巡逻值班,节假日不休息。凡是不能综合利用的秸秆,各村要集中存放、集中看管、集中清理。各村庄的盯防人员岗位示意图、秸秆集中堆放地点要报区禁烧办。区农发局、环保局要按照分工要求,做好分管区域的秸秆禁烧现场检查。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惩处一起。区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农发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定期对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将督查重点放在检查各地块有无人员盯防上,检查情况上报有关区领导,并在全区进行通报。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努力实现秋季禁烧工作“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目标。

(四)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今年,我市为了改善小清河水质,使其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的目标, 实施了小清河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全区上下要按照省、市提出的“治、用、保”并举的治理方针,加快推进小清河及支流综合整治工程。按全市统一要求,区市政局要对兴济河、老八里桥沟、南大明沟、纬十二路边沟、段店东沟等河段河道实施截污整治,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并加强管理;区环保局要加强小清河流域重点企业监管,加大监控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区农发局、城乡建设委要按各自职责,做好腊山河、北太平河等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区城管局要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相关办镇要加强管理,严防向河道倾倒垃圾。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努力,保障腊山河、兴济河跨区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标准。

(五)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实施三级在线自动监控,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和后督察力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防止污染反弹。要落实绿色信贷、有奖举报等监管措施,确保省控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农村环境建设与保护。要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收集、区运输、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管,现有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对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率2010年达到80%、2012年达到85%。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拓宽综合利用渠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区域要全部综合利用。

(七)加大生态示范村创建力度。由区文明办牵头,办镇为主体,城乡建设委、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配合,大力开展市级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确保2010年全区10%的行政村要建成市级文明生态村。2012年前、2015年前分别有40%、8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文明生态村。要重点提高生态示范村创建的数量和质量。

(八)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恢复工作。要做好公园、社区空地、道路两侧的立体绿化,增加市区绿化空间,尤其要结合重点工程,提升城区绿化水平。区国土资源分局要认真开展生态恢复工作,抓好破损山体整治,不断加大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三、加强生态市建设的组织协调

这次会议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市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及全区25个责任单位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要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各办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分管主任(镇长)为具体责任人。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办镇、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研究调度工作,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 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投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态市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要加大对生态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研究出台“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明生态创建工作。

(三)要严格考核。区生态办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对生态市责任书目标实行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对重点项目要一月一调度,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并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生态市建设既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我区实现“五年大变样”的发展之需,是利民之举、长远之计。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找准标准要求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各项指标贯彻好,落实好,加快完成生态市建设任务目标,为“全面赶超、跨越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做出新的贡献!

本篇文章共有  共1页  1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窗口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海阳造音网应变仪租赁发电机称重显示器软音源振动时效振动时效仪应变仪塑料垃圾桶振动时效残余应力称重仪表租赁发电机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04-2010   鲁ICP备09067873号
槐荫区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29851号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