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自身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7-17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法律在为我们每个人设定权利的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的6大基本权益。但法律设置的权利不等于现实,权利只是提供机会和条件,它的实现要靠自己的争取和努力。我国妇女解放与发展事业归根结底要靠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正因为如此,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5条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具体而言,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提出了以下要求:
(1)妇女应当努力发扬“四自”精神,实现自我价值。自尊要求妇女要充分认识自我,认识到人人生而平等,都有作为人而具备的基本的人格尊严,要尊重自己的独立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自尊是自信、自强、自立的内在力量和前提条件。自信是要求妇女有信心,相信自己是与男子一样有思想、有能力、有才干的独立的个体,巾帼不让须眉,反对妄自菲薄。自立要求妇女作为独立的个体走入社会,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改变对家庭、对男子的依赖,经济和社会地位独立,反对依附顺从。自强要求妇女积极向上,在面对挫折与困难时,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斗志去克服、去战胜,做事业与生活的强者,反对自卑自弱。“四自”精神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的女性意识,它的意义在于唤起女性意识的觉醒,促使广大妇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首先,妇女应当学法、知法、懂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才能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妇女应该遵守法律,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妇女也不例外。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没有人能够只享有权利而不承 担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要守法,遵守法律、履行义务是广大妇女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