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统计局局长孔德超解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领导干部介绍:孔德超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问:什么是农业普查?我区为何要开展这次农业普查?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答: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普查农业、农村和农民有关情况。农业普查不仅能为国家“三农”相关决策提供精准依据,还能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与乡村发展,意义重大。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此次普查,恰逢“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节点。我们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全面、准确、客观地“摸清家底”,查清十年来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效,为我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最真实、最基础的数据支撑。
问:普查对象是否只限于农村地区的农户?
答:不止于此。普查对象涵盖槐荫区域内多种涉农主体,体现“全域覆盖、应查尽查”的原则。
问: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此次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7年—2028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问: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答: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
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问:普查内容与以往相比有哪些新关注点?
答: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以前的农业普查,在普查内容、普查方法、普查手段上都有了变化和创新。普查内容与时俱进,对多元化实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调查,更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普查方法更科学高效,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方式,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普查手段上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