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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国安解读《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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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2022-03-29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国安解读《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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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出台《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答:为深入贯彻省、市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2022年度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和安置范围是什么?

答:槐荫区2022年度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不低于98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不低于65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33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统称“六类群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问:2022年度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别有哪些?

答:总体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5类岗位。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岗位开发类型,如城管协管、治安巡防、环卫管理、卫生防疫、养老服务、劳保协管、安全管理、设施管理、社区网格、基层调解等岗位。每个岗位应合理设定适当工作量、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各街道办事处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问:2022年度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待遇如何?

答:1.补贴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避免“一刀切”“平均主义”,岗位待遇按月发放。2.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3.保险保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不超过6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承担,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4.政策衔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新老岗位和在岗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1号)要求,对原有在岗人员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统一纳入到新的安置范围,不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可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的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


问:2022年度槐荫区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流程是什么?

答:按照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2〕3号)有关要求,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报区级审批,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社区)负责对上岗人员建立考勤签到、监督、补贴发放等基础台账,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结合年度任务目标和日常工作实际,通过政府购买市场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雪  0531-8795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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