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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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快速、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槐荫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有序、高效做好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进一步明确指挥机构职能职责和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明确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和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第三部分为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明确预防预警发布原则和灾情险情报送内容、流程等。第四部分为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等因素,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第五部分为先期处置。明确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责任单位在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的先期处置措施。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措施、预警期措施和终止指标。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预案保障、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应急技术支撑、资金与物资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宣传培训演练等保障措施。第八部分为奖励与责任。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明确预案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五、组织体系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区政府立即成立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区指挥部组织前期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全区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国家、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导下进行。
2.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研判突发地质灾害信息,调度应急处置及救灾情况进展;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组织进行灾害影响和损失评估;组织有关新闻发布、接待慰问、对外联络等工作;起草区指挥部文件,做好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汇报等工作;承担区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关键词诠释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人
解读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罗天姗
联系方式:0531-8758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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