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槐荫区推进企业上市 “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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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槐荫区推进企业上市
“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槐政字〔2022〕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槐荫区推进企业上市“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槐荫区推进企业上市“五年攻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发〔2022〕1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工作,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抢抓资本市场改革重大历史机遇,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助力打造黄河流域中心城市一流城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围绕担当“西兴”龙头、争做“中优”先锋,全面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层施策、整体推动的原则,抢抓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重要窗口机遇期,着力营造企业上市良好氛围,落实支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聚力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引导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挂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储备、培育、辅导工作,形成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力争到2026年年末,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家,辖区上市公司总数突破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引导辖区已在新三板挂牌公司由基础层向创新层转层,储备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3家、筛选区级培育辅导后备资源企业4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资本运营能力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稳定增长,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实现上市公司数量突破和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引导、帮助和支持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禀赋和发展意愿的上市板块。持续推进山东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工作。引导山东生态家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规范化治理,督促证券等中介机构做好北交所上市备案辅导工作,明晰上市推进时间轴。积极引导辖区“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等优质企业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后备资源挖掘储备力度。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特别是拟上市企业(指从上市备案辅导到上市成功前各阶段的企业)的培育辅导。按行业、阶段、类型进一步完善区上市后备资源库,筛选和推荐我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高新技术企业,将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业绩增长快的企业向省、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荐。鼓励山东数字金融产业园园区内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推荐其投资的优质项目企业入库。积极对接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其在后备资源孵化培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层级化储备体系,挖掘储备具有上市潜力和意愿的40家企业纳入区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从中筛选3至5家上市计划明确的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根据预计上市年份建立企业台账,每年再从台账中选定具有一定上市潜力的企业作为年度重点推进企业,实施包挂制度,跟踪推进上市进程。(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精准化服务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响应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荷尖行动”,推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市“荷尖”企业名单,构筑多层次培育体系,提供各类要素和政策支持,对纳入市“荷尖”企业实施“一对一”上市专员服务和“全过程”指导。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具体阶段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辅导、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家认识资本市场、掌握政策法规、强化资本意识。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上市推介会、专题研讨会、业务培训会等活动。邀请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中介服务机构专家授课,深入宣讲资本市场政策动态、典型案例等内容。(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四)帮助企业扫除上市障碍。
1. 支持募投项目。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为企业首发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所投资项目提供支持,区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节能审查、规划编制、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安全评价、行政审批等方面要予以积极配合,从速容缺受理,并给予政策倾斜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帮助协调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帮助。(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2. 纾解企业上市难题。探索建立快速协调工作机制,实行“一口受理、多点落实、负责到底”制度,以“特事特办、一企一策”方式协同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规范过程中涉及的城乡规划、土地房产、证件办理、税费社保缴纳和行政许可衔接等问题,积极帮助企业推动债务处置、资产重组、担保转移、股权质押等事项,为企业改制创造有利条件。对上市审核所需的企业合规证明材料或配合调查访谈事项,区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类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简化内部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落实《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71号)有关要求,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的土地房屋产权相关问题。需对国有资产出资、变更、退出及国有资产保值情况予以确认的,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角度,协助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或研究有效解决方案。重点疑难问题可由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单位专门研究解决,对区级层面解决不了的难题提请市专项小组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3. 包容审慎精准执法。落实省、市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在审、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纳入市“荷尖”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按照本行业监管执法规定,采取柔性管理办法,慎重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拟上市企业、纳入市“荷尖”企业非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1. 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发展。建立区政府服务上市公司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与上市公司的交流沟通,听取上市公司意见建议,提升服务上市公司质效。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在产业协同联动、资源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产业创新集聚区和高质量产业集群,发挥上市公司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支持上市公司采用增发股票、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各类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并将优质募投项目落地我区。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鼓励支持政府引导基金与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专业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对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业务,支持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依法合规满足上市公司优质项目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城投集团)
2. 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依法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探索建立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风险信息等共享互通机制,加强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等方面的协作。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求和市场状况,理性优化投融资安排,严把募投项目、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质量关。支持引进优质上市公司,杜绝引进“带病”企业,防范输入性风险。(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投资促进局)
3.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配合监管部门引导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增强合规运营意识,规范日常生产经营,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纠纷化解、诉讼和维权救济服务便利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上市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六)发挥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企业上市功能。充分发挥山东数字金融产业园平台作用,利用园区运营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产业细分领域的研究能力,为企业上市提供股权投资、尽职调查、价值判断和战略咨询等服务。着力提升山东数字金融产业园私募投资集聚区存量品质,为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展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相关奖补政策,用好我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引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深度参与辖区产业发展、合规经营的私募投资管理人,助力企业加速上市。(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投集团,兴福街道办事处)
(七)完善资本市场对接服务平台。构建“产业+人才赋能”融合发展生态,充分发挥槐荫人才赋能港作用,为双创孵化、招才引智等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对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依托山东数字金融产业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人才培养和融资路演等活动,加强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专业指导服务。支持各证券交易场所在辖区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发掘培育工作,为我区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邀请资本市场专家加入区金融辅导队资本市场专家顾问团,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专业服务,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金融工作人员和企业家进校园再深造,提升资本市场专业能力,推荐优秀金融工作人员和企业家参加全市“走进交易所”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八)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支持境内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高质量执业发展,充分发挥区金融辅导队专家专业优势,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密切联系,发挥地方交易平台作用,帮助辖区企业规范改制、对接融资。(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全区推进企业上市议事协调机制,发挥好区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和私募投资发展作用。进一步完善区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推进职责,密切各方配合,组织业务培训,定期总结汇报,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区企业上市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承担推进本行业、本辖区企业上市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本行业、本辖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拟上市企业、纳入市“荷尖”企业名单,通报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区领导小组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按照“特事特办、一企一策”原则解决,并及时将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上报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小组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考评机制,强化考核督导。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全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推进资本市场工作、落实重点任务情况的日常调度和督导,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建立区政府领导包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区长、副区长每年包挂1至2家拟上市企业或纳入市“荷尖”企业,牵头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根据实际情况,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增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和培育计划,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年度重点推进上市企业名单和推进计划,报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总结推广我区资本市场领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媒体客观、公正、专业报道企业上市有关信息,帮助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加强与媒体沟通对接和公共关系管理,共同协调处置突发舆情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市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附件:区政府领导包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
附件
区政府领导包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推进重点企业尽快实现首发上市挂牌,如期完成企业上市“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确定建立并实施区政府领导(区长、副区长)包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制度。区政府领导包挂联系拟上市企业和纳入市“荷尖”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建立直接联系,定期到企业现场调研走访,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帮助包挂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推进包挂企业实现上市。包挂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向区政府报告。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企业上市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建立包挂工作机制,统筹区政府服务力量,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化服务,切实为企业上市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增信心、促发展,为完成企业上市倍增目标任务、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动企业上市为目标,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推进企业科学规范治理、做大做优做强、提升运营能力,尽快达到上市标准,加快上市进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障碍,以问题为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看,把及时发现问题作为出发点,把尽快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
(三)坚持务实导向。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包挂工作,秉持严、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履职担当,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帮助突破发展瓶颈,推动加快上市进度,确保包挂工作取得实效。
三、包挂企业和包挂领导
(一)包挂企业。从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中筛选上市条件较成熟、计划上市时间较近、正在全力推进的企业,从纳入市“荷尖”企业中筛选一年内能在证监部门报备辅导、进入上市筹备关键时期、有望在3至5年内上市的企业。企业名录根据具体情况作动态调整。
(二)包挂领导。区长、副区长每人包挂1至2家拟上市企业或纳入市“荷尖”企业,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联络单位。
四、任务要求
(一)破难题。重点督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在资产确权、股权确认、合规证明开具、募投项目立项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扫清上市障碍。
(二)强服务。为企业持续生产、销售、技术创新、人才供给、融资融智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高效运转、经营业绩稳步提高。
(三)送政策。宣传落实好省、市、区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和惠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四)促发展。指导企业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变化,抢抓改革机遇,增强资本意识,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工作机制
(一)联系沟通机制。包挂领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到企业调研走访,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上市进度和问题诉求。责任单位、联络单位与包挂联系企业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指定专门联络人,随时收集企业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联动推进机制。企业负责提问,部门负责作答,领导负责督导,年底实施考核,工作形成闭环。包挂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程跟进,统筹协调解决问题;责任单位、联络单位充分发挥好日常联系协调作用,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好属地责任,解决事权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级协调机制。企业反映的问题,需区级协调解决的,由联络单位会同责任单位统筹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并负责推进、调度、落实;需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明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统筹协调本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并负责推进、调度、落实。
(四)问题解决机制。包挂领导根据企业问题情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联络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对共性问题梳理分类,个性问题“特事特办”“一企一策”,提出解决方案和推进措施。实时跟进问题解决情况,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五)督办反馈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定期调度、及时通报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和问题解决情况,对长期不解决和解决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实施督办,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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