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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11370104597024629Y-A/2020-3950827
人口与计划生育
济槐政字〔2020〕4号
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2020-03-26
2020-03-26
有效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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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20〕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查目标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定全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四个槐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强化领导,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确定成立槐荫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区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组建完成。各村(居)要于2020年5月15前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口普查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区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负责协调驻区高校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各派出所向各街道办事处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户口整顿相关基础资料;负责提供各级暂住人口、港澳台与外籍人口等基础资料;负责组织各派出所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参加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死亡人口火化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负责配合做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动员、协调房管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配合做好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户外广告宣传设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负责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参加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工作。

区大数据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大数据应用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做好驻区部队和居住在部队营区内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三、严格要求,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

(一)依法开展普查。各普查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密切协同合作。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招聘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中来。要保持普查队伍稳定,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落实经费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普查专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所需普查专用设备经费由省、市、区财政共同负担。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报酬由市、区两级财政分级负担。

(五)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村(居)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槐荫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槐荫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军  (副区长)

副组长:汤   勇  (区统计局局长)

               陈   岚  (区政府办公室副处级领导干部)

成    员:肖正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   丽  (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梁胜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颖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思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志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   殷  (区城管局副局长)

               房建华  (区计生协会副会长)

               赵家怀  (区统计局副局长)

               许   铭  (区人武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汤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家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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