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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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区对2022年8月31日前公布执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需修改的0件,废止的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1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 | 槐政办发〔2017〕2号 | HYDR-2017-0020001 |
2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 济槐政发〔2019〕1号 | HYDR-2019-0010001 |
3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槐政发〔2019〕2号 | HYDR-2019-0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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