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始终保持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高压态势,截至10月25日,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782处、面积22.4万余平方米,拆违力度当属全市各区之最。特别是伴随全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在6月份正式实施,我区深入分析工作形势,部署办镇和有关部门,着力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网络化”等方面持续加压,迅速出台并有效推进了一系列覆盖全区范围的重拳控违拆违措施,不仅在9月份实现全区所有违法违章建设一律停工,且单月即拆违面积达3.2万平方米,力度空前。
——— 不拆违法违章建筑,就坚决换班子、撤干部。9月3日,全区召开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现场会,区主要领导带领办镇和有关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近百人,现场查看违法违章建设现场,集中通报全区违法违章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明确表示:“不拆违法违章建筑,就坚决换班子、撤干部!”。会上,区委、区政府部署对全区违法违章建设打出了四记“重拳”:一是当天下午17时前,全区违法违章建设项目必须一律停工。二是对拒不停工的和严重违法违章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三是严肃法纪,对严重违法违章项目迅速立案调查。四是对区督查全年累计三次排后三名的单位,年终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会后,由区纪委和组织部牵头,与公、检、法、城管执法、国土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成立“审查领导小组”,对违法违章工程所在办镇、村(居)负责人逐一训诫谈话并开展调查;区有关领导亲自组建“拆除领导小组”,专项研究拆除方案;各办镇立即整合本单位力量成立停工队伍,与派驻办镇的城管执法中队“二队合一”,快速对各类违法违章工程实施强制停工,至当日17时,全区在建违法违章建筑一律停止了施工,相继落实了拆除塔吊、脚手架、防护网,撤出人员、机械、设备和封闭施工现场等其他停工要求。全区重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动拉开序幕。
——— 8栋违法楼在5日内被集中拆除。9月8日,研究确定5日内集中拆除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各办镇和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迅速投入拆除工作。9月9日上午8时,吴家堡镇石佛村2栋违法楼启动拆除,其后,段店镇小金村、前周村、后周村5栋违法楼和段北办事处闫千户村1栋违法楼相继开始拆除。至13日,8栋违法楼全部拆除完毕。5天拆违面积达2.9万平方米。
此次集中拆除行动,对全区在建违法违章建设予以沉重打击,对潜在的违法违章建设单位和个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充分展示出我区遏制违法违章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明令要求:所有未予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必须始终保持停工状态,待完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后,由所在办镇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方可复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坚决强制拆除。
全区重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动,并未随着8栋违法楼的拆除而停止,而是由集中行动转入常态化开展。区委、区政府部署办镇和有关部门把精力投入到网络化的长效整治方向。特别是针对违法违章建设突击性和隐蔽性强的特点,要求全区各办镇、城管执法局,在遏制新的违法违章建设方面,必须狠抓三个“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通过网络化的高效查违、控违、拆违措施,确保持续保持好对遏制违法违章建设的高压态势:
——— 实行控违巡查每日零报告,确保迅速发现违法违章建筑。《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考核以办镇为单位,办镇应于辖区违法违章建设开工后的3日内或发现违法违章建设后的2日内,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即:发现后才报告。而在重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动中,我区将报告的时限进一步缩短,将报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9月4日,全区“办镇控违巡查每日零报告制度”启动试行。该制度要求,各办镇每日开展专项巡查,并于15时30分报告辖区内当日有无新发生违法违章建筑、既有违法建筑停工保持和整治工作进展等情况,实现了对全区每天整治动态的最快速、最精准掌握,便于对新发生违法违章建筑,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从该制度实行至今,已在各办镇工作中得到认真落实。特别是9月21日和23日,全区4个办镇报告发现5处顶风违法建筑,其后的4天时间内,所在办镇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5次强制拆除行动,坚决将新增违法建筑扼杀在萌芽之中,全区近日开展的5次强拆行动,与本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依法整治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 市、区、办、村四级“网络化”长效整治模式有效建立。我区高度重视与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市、区联动整治局面,对拒不停工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坚持市、区联合、以区为主实施强制拆除的工作思路;同时,我区借助今年全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有利契机,主推以办镇为主、其下辖村居为补充的“网格化”整治模式,充分发挥了办镇在依法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正是由于全区“市、区、办、村”四级整治网络的有效建立,才有力推动实现了该区近期遏制违法违章建设工作的显著效果。
——— 出台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为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和保障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区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完全按照目前我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逐一明确了各办镇、区城管执法、国土资源、公、检、法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村居、实施违法违章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的整治责任,主旨就是将控违巡查、发现报告、制止措施、拆除力度等细化明确、责任到人,并针对以上五个方面,明确规定了相关严格的问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