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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槐荫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11370104597024629Y-A/2025-6684991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9-20

关于《关于调整槐荫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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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关于调整槐荫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施意见》及我区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

严格遵循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一原则,兼顾“三个相近”和“三个牵头”要求。紧密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安全生产主管职责、监管职责,同时充分考量各相关单位“三定方案”所规定的业务领域范围,以确保安全生产职责与各单位既定职能相匹配,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确保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致力于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强化安全措施,形成协同责任体系,防范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槐荫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是明确共同任务。明确各部门在行业领域内承担的安全生产核心职责,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控行业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明确责任边界。理清各部门具体职责,结合各部门职能特点,在总体要求和共同任务框架下,细化不同行业、业务环节、新兴行业领域的主管职责、监管职责,避免交叉或空白。通过清晰界定各部门分工,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为构建“全域覆盖、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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