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宜商槐荫”十八条>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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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纷纷加力加码,宜商举措不断“迭代升级”:苏州市正式发布了《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3》,广州市推出了《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把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与我区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政务服务优势、环境优势充分结合,强力打造“宜商槐荫”特色品牌,吸引更多高端企业、优质项目投资兴业,以高品质宜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拟制了《“宜商槐荫”十八条》。《“宜商槐荫”十八条》聚焦“宜商”主题,共计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重点打造“齐鲁之窗”一站办、“槐小花”帮您办、“宜商中心”轻松办、礼遇“星计划”贴心办、“宜商服务系统”智慧办、重点行业“一件事”打包办6项特色工作,着力增强企业办事体验感。
第二部分:提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打造宜商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产业园、探索“工业上楼”新模式4条举措,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楼宇经济和产业园优势,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第三部分:围绕宜商环境建设,结合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点、政协“商量”平台等我区特色工作,提出“优监督,设立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点”、“优民议,打造基层协商民主“商量”平台”、“优减负,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优政策,促进外贸企业发展”4条举措,畅通政企交流渠道,不断加大政策扶持,让企业“轻装上阵”、专心发展。
第四部分:出建设诚信政府、建设数字强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区4条举措,把重点创建工作同全区宜商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宜商槐荫”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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