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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制定《槐荫区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措施》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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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9-08

关于制定《槐荫区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措施》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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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事项

关于制定《槐荫区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措施》有关情况。

二、议题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实现“以教育兴促西兴”,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需要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时刻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槐荫区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三、议题依据

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济南市关爱激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若干措施》《济南市通报表扬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在2023年教师节,对全区教书育人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议题目的

认真实施“教育兴”五年行动计划,坚定不移办好优质教育,激励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五、议题主要内容

建立教师奖励激励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对关爱激励措施的实施进行规范,明确相关条件和要求,拟在教师节以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表扬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

六、下一步计划

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措施》周密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数量进行评选,落实相关激励政策,确保激发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和活力,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质量。对在评选过程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会议强调,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对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创优、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相关部门要凝聚协同服务教师合力,抓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培养、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促进惠师尊师举措落地生效,充分激发教师队伍动力活力,为教师安心从教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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