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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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要求,各区县根据市级专项规划和工作实际,开展分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城投集团委托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议题依据
《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
《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槐政发〔2021〕1号)
《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济政办字〔2022〕58号)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济槐政发〔2023〕3号)
四、议题目的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依法进行,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管理,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提升槐荫区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五、议题主要内容
《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市级专项规划为指导,结合槐荫区实际情况,对更新资源进行系统梳理;结合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确定更新目标和策略;通过提炼城市发展框架,明确城市更新重点;科学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明确更新项目实施计划;完善更新实施保障机制,探索收益平衡的相关政策建议。
六、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会议强调,推进城市更新对改善城市品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重要作用。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先易后难,做到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要注重协作配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合理布局优势产业,加强要素保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城市更新取得实效,持续完善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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