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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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槐政发〔20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经区委同意,现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决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限 |
1 | 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1.2023年下半年形成决策草案; 2.根据决策内容进行专家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4.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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