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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1370104597024629Y-A/2023-6408668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6-28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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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槐政发〔202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经区委同意,现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决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完成时限
1槐荫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1.2023年下半年形成决策草案

2.根据决策内容进行专家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4.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3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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