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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我区地质灾害信息的报送内容和报送流程有哪些具体规定?
11370104597024629Y-A/2023-6407242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4-01

我区地质灾害信息的报送内容和报送流程有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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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区地质灾害信息的报送内容和报送流程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报送内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及变化趋势,已采取措施及建议。

报送流程:发现地质灾情和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区政府或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报告;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在获知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地质灾害发生信息原则上应逐级上报,若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可越级上报省政府,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可越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完成逐级补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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