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局长周加伟解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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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决策背景是什么?
答:我区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十三五”时期不懈努力,我区水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兴济河、腊山河、北太平河等重点河流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断面,市控及以上考核断面年均值均达标,辖区内六处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全部消除,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发展阶段,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区科学规划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衔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内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方案,结合我区水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制定。
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远景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小清河睦里庄国控断面稳定达标;腊山河、兴济河、北太平河、曹家圈虹吸干渠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控断面基本稳定达标;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玉清湖水源地水质全面达到Ⅲ类;腊山河等重点河流基本实现“有河有水”;小清河上游重现赤眼鳟等土著鱼类;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推进格局初步形成。
到2035年,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河流市控考核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
问:为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有何策略措施?
答:为推动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六项重点任务措施。一是通过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措施持续推进污染防治;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三是转变高耗水方式,严格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节约水平;四是实施腊山河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改善腊山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推进辖区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五是完成重要流域水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废水的监督与管理,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六是以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为抓手,加强流域污染联防联控。
问:为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谋划了哪些工程项目?
答:为推进我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四个骨干工程项目,分别为腊山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续建工程、槐荫区城郊污水治理工程、济南市腊山水质净化厂工程(二期)和腊山河污水治理工程。
联系人:周安琪 联系电话:0531-8758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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