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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夕钧解读《槐荫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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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农业农村局
2022-10-13

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夕钧解读《槐荫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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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起,《槐荫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夕钧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记  者:

《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曹夕钧:

粮食安全是国之根本,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更多次指出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槐荫区政府出台了《槐荫区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记  者:

本次《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曹夕钧: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优化耕地保护政策保障体系,让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街道、村,在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发展上有保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在槐荫落地生根。

记  者:

本《办法》包含什么重要举措?

曹夕钧:

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财政局每年依据耕地保护激励评价标准,评选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1-2个街道、3-6个村作为区级激励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和给予资金奖励。根据耕地保护激励评价结果,对区级耕地保护激励街道奖励30万元,区级耕地保护激励村奖励10万元。区级激励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及修缮。

(二)耕地质量提升改造、培肥地力、后期管护。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日常管护。

(四)“田长制”日常管理。

(五)耕地保护政策宣传。

(六)省、市、区规定的其他涉农项目建设。

本次《办法》的出台,再次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决心和毅力,彰显了党委政府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为我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注入“强心针”。


解读机构: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高昂

电话:0531-8758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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