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残联理事长周燕解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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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决策背景是什么?
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广大残疾人群众同全区人民一道迈入了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如期实现。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各级各部门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省会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区委“125510”工作思路,在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积极作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新时代槐荫高质量发展建设实践,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让广大残疾人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问:济南市槐荫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远景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1.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 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更加充分、社区融合更加全面。
4. 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法治保障体制更健全,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手段更丰富。
问:我们会对规范残疾人康复机制有何措施?
答: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第675号),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推动残疾预防融入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2.改善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优先为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签约需求的残疾人签约率达到100%,每年至少为签约残疾人开展一次健康状况评估,并建立健康档案;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完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康复衔接机制,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4. 健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5. 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家庭无障碍设施服务水平。
问:请问我们将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答:1. 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2. 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3. 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服务;4. 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
问:请您就如何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发表下看法?
答:我们会推进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残健融合文化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残疾人文化建设,扩大村(社区)残健融合文化覆盖面,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持续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项目; 发展特殊艺术,打造精品节目。
联系人:李连勇 联系电话:0531-8758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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