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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周谊解读《槐荫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4年)和槐荫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8年)》
11370104597024629Y-A/2021-3949388
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2021-12-31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周谊解读《槐荫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4年)和槐荫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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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济南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和《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济教发25号),槐荫区人民政府拟定了《槐荫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4年)和槐荫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8年)》。

一、政策背景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济南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和《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我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途径。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同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同年8月,济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2017年6月,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同年10月,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鲁教督字〔2017〕3号),11月济南市教育局转发了该文件。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21年6月,济南市教育局印发了《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发25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槐荫实际,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了《槐荫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4年)和槐荫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2021-2028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决策依据

依据《济南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总体规划》和《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济教发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总体规划》。

三、出台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我区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健康和优质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切实缩小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

四、重要举措

(一)深入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确保全区学前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

(二)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合理布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师生素质、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及时有效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义务教育学校力争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联系人:田丽,联系电话:0531—8125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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