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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锡乐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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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政府
2020-11-23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锡乐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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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区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康养名城·活力槐荫”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加以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推进不够平衡、服务供给存在缺口、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为破解我区在养老服务发展方面的难题,按照区政府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出台目的

充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把我区近年来养老服务工作探索成果予以巩固,聚焦急需、刚需,注重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工作落实,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医疗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强化工作支持六个部分、分25条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探索创新。针对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重点解决好当前养老难题,补齐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果和要求予以体现,把需建设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明确。提出居住(含商住)用地应按标准统筹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对现居住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改造、新建、购买(租赁)房产和追索已建未交付等多种途径按照标准补齐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突出需求导向。围绕优先满足急需、刚需老年人需求确定重点工作,把广大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作为社区居家养老首要突破口,对户籍老年人到助餐点用餐给予补贴,对助餐点建设给予补助。对居家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满足,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充分考虑优先满足急需、刚需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等。

三是注重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任务,措施中专门提出了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把敬老院打造成为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提出要因地制宜多形式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2年覆盖率达50%等措施,大幅提升农村区域设施数量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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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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