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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槐荫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11370104597024629Y-A/2023-6476974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8-11

关于《槐荫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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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应对自然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发生自然灾害后,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一是健全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区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以及应急指挥部职责,强化了救助现场指挥部职能及分工,使响应更迅速、措施更扎实。

二是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参照市级救助预案,修订后的我区预案也明确了二级应急响应,在启动响应条件(标准)上,更注重与上级预案的衔接,更贴合我区实际。

三是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二级级应急响应分别对应不同响应行动,特别是增加了6项灾害救助准备内容,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五、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救助:发生的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情况。

六、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标准

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提出,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I、II级。

I级响应启动条件为: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1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情形之一的:因灾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00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I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II级响应启动条件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1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情形之一的:因灾死亡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下;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Ⅱ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在信息管理方面,《预案》提出,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减灾委办公室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内容)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投入的应急力量、资金、物资和装备等,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向本级政府和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在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方面,《预案》提出,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区减灾委应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区减灾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牵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确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根据职责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重建工作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

在保障措施方面,《预案》提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不足时,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动支预备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全额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需要。区减灾委应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发布等情况,利用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同时,协调相关单位保障救灾人员及受灾害危害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应急救灾期间,配有区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交通工具和工作人员优先通行。

八、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槐荫区应急管理局

罗天姗,0531-8758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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