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11370104597024629Y-A/2020-3955839
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2020-04-30

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公开印发了《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我区关于政策性文件公开解读的有关规定,为了使社会各界更加清楚、明确了解和掌握文件的内容,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部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结合槐荫区实际情况,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平安槐荫。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欠薪案件线索化解力度,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三、重点内容

(一)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组织架构,成立根治欠薪工作专班。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督促指导工程项目制度落实及问题整改等工作。增加公益岗人员,充实到根治欠薪工作队伍中,协助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要将已发生过欠薪的工程项目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打造示范工程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制度落实。

(三)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置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24小时维权电话,及时受理处置欠薪案件线索。对发生过欠薪案件的项目、存在落实制度突出问题的工程项目,提高随机检查频次,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起到以检查促根治的效果。

(四)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加强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立案侦办,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加强统筹部署。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根治欠薪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项目负责制、定期督查等制度,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

(三)强化问责追责。按照《济南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规定,将问责追责作为根治欠薪的重要抓手。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符合问责情形的,提出问责建议,交问责实施机关实施问责;涉嫌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政府办公室

2885

信息发布总数

591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