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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04597024629Y-A/2019-3951347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槐政办字〔2019〕5号
槐荫区政府办公室
2019-09-12
2019-09-12
有效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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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槐荫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槐荫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控制能耗总量、强化煤炭减量替代工作部署,推动全区能源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推动、科学控制和服务发展、重点突破和精准施策、分级负责和常态长效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利用水平差异,以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二、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

(一)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在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在确保我区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不予立项。(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二)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18〕248号)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推进高耗能行业结构合理、布局优化、质效提升。(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三)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9年9月上旬,制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案。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加大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广新型水煤、煤粉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四)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根据市工作部署,制定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实施意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工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五)探索开展能耗效益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市级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推动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开展评价,为整治淘汰产出低效企业提供评价依据。探索我区能耗产出效率试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节能奖惩和分解能耗、煤炭控制目标任务的依据。(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统计局配合)

(六)制定煤炭消费压减方案。根据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制定我区工作方案。结合煤炭压减任务,确定我区重点用煤企业名单和压煤重点工程,采取工程化管理方式推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区发展改革局牵头)

三、强化能耗“双控”,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快绿色发展,提高能源消费效率效益。

1.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全区产业规划布局,推动各区域分工协作和错位发展。(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配合)加快推动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根据全市“三线一单”要求,分类处置“散乱污”企业,防止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区工业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强化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按时完成全市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和新增绿色建筑任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到2020年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淘汰国Ⅲ标准老旧柴油车。(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强化公共机构节能,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15%。(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深挖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潜力,开展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推选工作。(区商务局牵头)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3.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落实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区税务局牵头)配合做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政策落实和汇总统计工作。(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区科学技术局牵头)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1.加快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国家和省量化指标要求。(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优化电网智能化运行,提高电网生产口供电效率。(槐荫电力服务分中心牵头)

2.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动清洁采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组织编制清洁取暖相关规划和方案,完善清洁取暖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按职能分别推进)

(三)科学有序推进总量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

完善“减存量、控增量、优质量”总量控制路径,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引导能源需求。对于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或者煤炭减量目标且增幅显著、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等情形的,经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可实施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约谈等措施。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涉及重大民生,国家、省、市重点支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原因或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耗能行业项目,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可不纳入缓批限批范围。(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区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槐荫电力服务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推动目标任务完成。要实施精准化、差别化政策,将任务目标分解至重点企业,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区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产业特点和能源需求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制定腾退低效落后能耗产业实施方案,腾出的能耗指标,优先用以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为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留能耗空间。

(三)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健全区级能源、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建立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定期公布制度,统计部门分季度提供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煤炭数据和半年能耗、煤炭数据。认真核查企业能耗、煤耗数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加强能耗、煤炭总量预测预警,对能耗、煤耗增长过快的企业及时预警、适时调控。

(四)强化督导宣传。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实施奖励激励;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相关领域投入,主动节能减煤。广泛宣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培育绿色发展理念,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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