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的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槐荫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二、制定槐荫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承办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