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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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125510”工作思路及“抓项目强产业深化落实年”目标,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艺术槐荫、文旅新城”品牌。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槐荫文化旅游”公众号和槐荫区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槐荫文化旅游”公众号发布作品1271条,内容涵盖文化旅游活动、景区介绍、文化惠民项目等多个方面。这些信息不仅展示了槐荫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还通过活动预告、景区攻略等形式,为公众提供了实用的旅游参考,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槐荫区文化旅游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通过槐荫区政府网站实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机构建设、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旅游领域、公共文化等多个方面。这些信息的公开,不仅满足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也为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1、机构职能:详细公开了局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领导信息,让公众清晰了解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和负责人,便于公众在需要时能够快速找到对应的部门和人员。
2、机构建设:发布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展示了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文旅融合、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3、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确保公众能够了解政府对相关建议和提案的重视程度及落实情况。
4、财政信息:涵盖了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5、行政执法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秩序。
6、旅游领域和公共文化:这是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旅游领域方面,公开了旅游景点介绍、旅游活动安排、旅游线路推荐等内容,助力“这里最槐荫”文旅品牌的推广。公共文化方面,公开了文化场馆信息、文化惠民项目、公益演出活动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保持高效透明,全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同时,本年度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来,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且动态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全力保障平台的高效运行与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 平台内容管理优化
重点信息及时公开:聚焦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确保相关重点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在公开平台上发布,让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工作动态、执法结果等重要信息。
信息审核严格把关: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审核流程,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平台桥梁作用充分发挥
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提升公众满意度:积极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程序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指标。明确违规行为界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科室负责人书面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培训深度不足:尽管已开展多次培训,但部分人员对最新政策和技术应用的理解和掌握仍不够深入,影响了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
2.公众参与度低: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使用率较低,公众参与度不高,反馈机制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培训内容:增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人员对政策和技术的掌握程度。定期组织内部交流会,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
2.提升公众参与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增加在线问卷、意见征集等模块,鼓励公众参与和反馈。定期发布公众参与报告,回应公众关切,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及时发布文化和旅游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重点推进“这里最槐荫”品牌活动,开展多项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公众参与度,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促进民生改善。局内还开展了“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联合市戏曲曲艺中心为全区63个行政村各安排至少一场演出,将高质量、专业化的演出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进一步提升了“这里最槐荫”品牌的影响力。
文化惠民工程是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非遗月”活动,邀请非遗项目走进街道社区,开展现场展示、展演、讲解等活动,让群众近距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此外,局内还实施了“书香槐荫”全民阅读品牌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将全民阅读活动送到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和乡村,累计参与人数近4000人次。
2025年,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局内将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13件人大代表建议,其中主办13件,协办0件,截至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皆为100%。
2024年度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39件政协提案,其中主办39件,协办0件,截至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皆为100%。
以上建议、提案已全部在槐荫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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