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或参与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及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落实并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相关工作。 (四)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发展创新,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或参与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旅游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域旅游。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或参与组织推进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八)拟订全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 (十)统筹推进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负责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和推广工作,协调推进区域旅游品牌建设。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利用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 (十三)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包括动漫、游戏、旅游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政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531-87589360 |
邮政编码: | 250017 |
公开(监督)电话: | 0531-87589360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
Email地址: | wenhuaju@jn.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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