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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转学)工作计划及招生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
2025-07-11

2025年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转学)工作计划及招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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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转学)工作计划及招生电话

为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规范做好我区义

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

知》(鲁教基函〔2025〕20 号),现制定2025年学校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转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

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落实义务

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及公民同招政策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制度,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二) 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班额原则上按照年度招生计划为准。

三、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1.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学校通过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转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 咨询电话。确定一名招生政策解答员,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 解读和释疑工作。

2.优化入学流程,精简入学材料。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 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 生入学工作,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一网通办”,继续巩固报名录取“零跑腿”、“零证明”办理成果。提升线下服务水平,推进“线下只进一门”的办事质效。

3.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坚持以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为主确定服务对象原则。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是划分小学招生区域的主要依据,学校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确定新生录取批次的原则,首先安排招生片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4障特殊群体入学权利。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5.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传达并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方案各项要求成立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

1招生(转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麟 

组员:李学良 董煜 韩冬梅 张永情 罗佳 李雅

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组员协助组长开展招生工作,具体部署工作安排。复审新生报名审核工作。

2招生(转学)工作小组:

组长:陈玉珍 

组员何文杰  陈月  刘玥  刘方旋  孙传谦 魏新秀

工作职责:组长负责拟定招生工作计划和工作配当表及工作流程、协调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招生政策、统筹安排招生宣传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组织人员家访、处理疑难问题等。组员负责证件及复印件初审,认真查验新生户口本、房产证和出生证等原件,通过大数据严格审查信息;人员疏导、维持秩序、协调联络、发号排队、宣传布告等。

3招生(转学)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桦

组员: 郑世波 郭海玉

工作职责:招生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三)人员培训,招生期间做好槐荫区、本校招生政策解读工作

(四)大数据严格审查信息,部分不能通过大数据核查的,要留存好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过程性材料

严格落实“十严禁”,落实问责制度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转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健全完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七)咨询电话:0531-59673810

附件:济南市槐荫区实验学校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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