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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水系规划(2023—2035年)》 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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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6-07-02

《济南市槐荫区水系规划(2023—2035年)》 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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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0年3月,济南市发布并实施《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要求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编制水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水系规划应当包括蓝线划定、防洪排涝、水域保护、河道治理、岸线管理、采砂管理等内容。

槐荫区作为济南市“西兴”战略的核心区域和“中优”战略的重要承载板块,正处在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原有地表径流模式发生显著改变,水域空间受到一定程度挤压,防洪排涝压力持续增大,水环境与水生态承载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基于国家、省、市战略部署要求和区域发展实际需要,特编制《济南市槐荫区水系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15条区级重要河流,其中小清河以北6条,分别为邱庄排水沟、大杨排水沟、曹圈虹吸干河、安庄排水沟、南太平河、龙王庙排水沟;小清河以南9条,分别为筐李排水沟、腊山河、低水河、段店东沟、老屯沟、八里桥沟、南大槐树沟、峨眉沟、峨眉东沟。

三、执行成效

自《规划》实施以来,全区扎实推进水系治理与水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依托济南市主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内涝治理PPP项目,成立了槐荫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及内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工程项目的落地实施。完成了腊山河综合整治工程,并积极推进北太平河(北支、南支)、南太平河、曹圈虹吸干河、陡沟河、兴济河等部分河段的治理工作。通过河道扩宽改造、新建及改造建筑物等措施,确保河道达到防洪排涝标准,显著提升了区域洪涝灾害的防御能力。同时,着力打造河道生态景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有效提升了市民的生活品质。

四、效果评估结论

经评估,《规划》紧密契合区域发展实际需求,科学有效地指导了全区水系治理与管理工作,显著增强了区域水安全及水生态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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