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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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槐荫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法治槐荫建设政治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职能。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槐荫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细化分解,指导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夯实法治槐荫建设基础。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把专题辅导与专家讲座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比学赶超促进学懂弄通做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把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推进全区各单位全面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八项机制,确保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区政府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本地区、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本地区、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述法,并将述法工作范围推广至各单位领导班子,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建设“齐鲁之窗”省市区一体化市民服务中心,成立审批服务大联盟,35项省、市级事项和25项区县级高频事项已进驻中心办理,实现政务服务“跨域办”。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数字机关,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深化“一网通办”,加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推动跨省通办、一链办理等服务举措向基层延伸。设立“槐小花”服务专员,推出“帮代办”“一站办”“自助办”“全时办”服务体系。成立宜商中心,建立“落地即联”“选优”“培育”“预警”“补牢”五项机制,全生命周期服务不断拓展。深化“一链办理”改革,推进审管互动无缝衔接。大力推广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2150户,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3%。编制《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依法实施(含初审、受理、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纾困解难,确保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轻微违规“首次不罚”,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研究制定《槐荫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把好“法律关”。进一步充实由律师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2022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征收拆迁项目、经一纬十二三角地征收拆迁项目、槐荫医院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美里新居学校建设工程拆迁项目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是切实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区发展改革局制定的《槐荫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和60件涉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政府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和经济风险。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继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程序,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对涉及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清理,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季度清理结果和备案情况。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区档案局和区保密局两个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备案审查,及时调整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形成《槐荫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验、申领工作,2022年共有516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件年审;组织141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执法资格。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并下发至各执法部门,采取案卷评查、实地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个执法部门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实施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开展实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监督促进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就新《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引和行政复议、诉讼中应注意事项及应诉技巧进行授课,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一是多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工作。按照有错必纠、公正为民、提高效率的原则处理每起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案件均实行公开审理,程序公开、透明,繁简分离,所有案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优化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途径,行政复议决定及时网上公开,案件信息及时完整录入省行政复议平台。在书面审理的同时引入实地调查制度、听证制度,就复议案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和解,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争取尽快化解行政纠纷,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升。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0件,其中受理97件,现已全部审结,针对复议纠错案件,向被复议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切实纠正被复议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是继续加强复议答复、应诉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观看《济南市行政诉讼庭审课堂》,在答复、应诉过程中引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重点案件提前召开协调沟通会,切实降低法律风险。2022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51件、二审案件28件,被诉案件涉及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屋征补拆迁、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
一是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引导力。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制定《2022年槐荫区“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宪法讲座、宪法宣誓、宪法诵读、知识竞赛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厚植宪法信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组织“济南市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中,全区参加活动人数超过两万人,在各区县中位居前列。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实效性。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普法责任主体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履职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各街道办事处还将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人数、法治宣传一条街和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栏数量等各项数据一并公开。
三是创新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提升普法覆盖率。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普法,向机关、学校和村(社区)发放法治图书,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全区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开展率达到100%。制定《槐荫区加强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八大中心建设,筛选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居作为重点打造的试点。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沿黄这一特色地理位置,在玉清湖街道田庄黄河段建设黄河之门法治文化阵地,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等内容,发挥了法治建设保驾护航黄河安澜的有力作用。
(七)建立健全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调处机制,推动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快车道。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通过“四调联动”机制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以调解员、信息员、情报员、宣传员“四位一体”建设原则打造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过硬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调委会228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6个,村居调委会200个,企业调委会 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1个,共有调解员1246名。2022年新成立“槐荫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调解委员会”“槐荫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槐荫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槐荫区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行专调解委员会和“槐荫区医患纠纷调解联络站”,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6起,调解成功2003起,调解成功率为99.8%,防止群体性上访5起60余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起,调解成功执行案件1起,人民调解在重要事件中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起到了重要的解决矛盾、处理矛盾的作用。
二是继续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成效。2022年槐荫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全年累计受理227件行政争议案件,其中法院诉前委派225件、非诉执行委派1件、立案后和解1件。受理案件中和解成功45件,和解成功的案件中以撤诉方式结案4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件,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抓牢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擦亮法治为民“槐荫品牌”。
一是打造“温暖法援”特色品牌,铺设弱势群体的绿色通道。2022年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47件,接待群众5100人次,受援人回访率100%,案件评估率100%,庭审旁听率2%。着重梳理刑事案件指派流程,对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起诉阶段刑事案件指派范围进行了确认,对接全区56家律师事务所605名专职律师,编制《槐荫区律师册》。依托全区3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72个村居联络点,推进“全域受理、一网通办”机制。
二是巩固律师公证服务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公共服务职能,全区现有执业律师630人,律师事务所5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3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4人。2022年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件数12962件,槐荫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2213件。严格进行律所、法律服务所年检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全区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咨询律师库”,试行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体检制度,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三是加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采用“3+X”服务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职能,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行业调解等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形式不断丰富、品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触手可及。编制《槐荫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手册》及相关制度汇编,对8类73项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依法简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亟需进一步夯实。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未经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难以对法律体系、法律基本原理、立法精神有全面认识,从而导致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不高。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加强,全区个别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随意性强,工作机制不健全,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职责不明晰,导致履职不到位而被复议或诉讼纠错。对此,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全区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全区各部门(单位)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行动自觉性。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统筹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推动“法治槐荫战略”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规范化常态监督。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培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思维和出庭应诉能力,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三)扎实履行职责,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集中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在全社会凝聚起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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