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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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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6-08-28

关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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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槐荫区城市建设持续拓展,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所引发的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和正月初一,未实施禁放区域内的大量燃放行为,已多次导致辖区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达到“重度污染”甚至“严重污染”级别。为切实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高发态势和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槐荫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原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槐荫区全部行政区域。

二、决策依据

本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严格履行了法定制定程序:通告征求了区烟花爆竹禁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意见,并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按规定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严格落实了槐荫区人民政府发文工作流程,程序规范、依法合规。

三、出台目的

制定本通告,旨在系统解决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安全问题与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我区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消除安全隐患,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烟花爆竹易燃易爆,集中燃放极易引发炸伤、灼伤及火灾事故。实施全域禁放并同步落实禁售政策,可有效压缩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提供明确依据,从源头化解危爆物品安全风险。

二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守护公众身体健康。监测数据表明,春节期间集中燃放时段,辖区空气质量常迅速恶化至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燃放产生的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对老人、儿童及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实行全域全年禁放,可彻底消除这一阶段性污染源,稳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治理要求,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清新宜居环境的现实期盼。

三是统一禁放标准,厘清监管职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 本次全域禁放调整程序合规、依据充分。相较于以往分片分段管控模式,全域统一标准清晰明确,便于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常态化开展宣传、巡查与执法工作,有效消除区域边界管控盲区,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减少燃放噪声和垃圾清运等扰民问题,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倡导绿色新风,营造和谐安定社会氛围。顺应广大群众对低碳环保、安静舒适生活的美好向往,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绿色、节俭的过节方式,持续培育淳朴文明的乡风民风,凝聚社会共识,共建和谐安定、文明有序的美好家园。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统一禁放标准,实现全域覆盖。 将腊山、兴福、美里湖、吴家堡、玉清湖等街道原部分区域和“特定场所禁放”同步升级为“全域禁放”,实行全区统一管控。新规施行后,槐荫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上述行为。

二是明确执法罚则,强化管控力度。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工,对违规燃放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视情节予以罚款、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及时劝阻违规行为,并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正向氛围。 依托官方平台、社区阵地和新媒体渠道,持续推送禁放政策的安全价值、环保效益、民生配套举措及文明过节新风尚等正面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着力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有效对冲负面解读和片面观点,凝聚社会共识,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全域禁放工作的良好局面。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与现行政策相比,最大变化在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外区域—由“九类场所禁止燃放”调整为“全域禁止燃放”。全域禁放将大幅降低火灾、爆炸事故风险,有效减轻燃放导致的空气质量恶化及节日期间噪声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告进一步明确行为边界,细化执法处置标准,强化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规范约束,推动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要求。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与原《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相比,新发布的通告禁放区域范围调整为槐荫区全域。

、与上级政策异同

本次调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在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做出了优化调整。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

联系电话:0531-8758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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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3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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