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不断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力度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8-20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是自查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涉农责任单位及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对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动态登记和监控,认真履行涉农职责,严格落实报账制度。二是监管与加大问责力度相结合。突出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突出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确保涉农资金监管到位、报告真实、处理及时;突出审计部门的检查职责,对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督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对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对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和防范;与涉农责任单位积极协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