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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整体联动 强化税源控管 不断开创全区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08-07-25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近年来,全区综合治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办镇和区有关部门的团结协作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综合治税理念、方式和机制也取得了较大突破,不仅实现了由单部门、几个部门的单一治税向政府主导下的全部职能部门参与综合治税的转变,建立起了一套有内容、有标准、有措施、有考核的税源监控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的综合治税网络体系;而且实现了由单纯的征收管理向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畅通了信息来源渠道,解决了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了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的税源监控大格局,为全区财政税收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狠抓“三个环节”,强化涉税信息报送

  涉税信息能否得到及时有效采集、整理反馈,既是综合治税的核心内容,也是反映其质量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在涉税信息处理上狠抓“三个环节”:一是采集环节。各办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辖区情况和业务职能,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信息采集形式,增强涉税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捕捉信息的能力。二是整理环节。科学设计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明确涉税信息处理主管机构,充实涉税信息整理力量,深入进行涉税信息的整理加工,使涉税信息变成了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三是落实、反馈环节。涉税信息转化为计税依据后,办镇通过地税部门组织征收、委托有关单位代扣代征等方式实施征收。同时,对每一条征收信息及时跟踪问效,准确、及时地反馈征收情况,确保信息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采集各类涉税信息7000余条,新增税款8000多万元,新增临时税务登记户150多户。

  二、攻克征管难点,推进零散税源监管

  房屋出租、家装等产生的税收征收面广、税源零星分散、纳税人多为自然人,一直是税收征管的难点。今年上半年,为强化零散税源的监管,我们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选择西市场、张庄两个办事处作为试点,取得成效后逐步展开。一是制定方案,出台政策。为充分调动办镇的积极性,做到区域内税源应收尽收,规定对家装、房屋出租等产生的营业税、房产税纳入全区综合治税范围,其产生的区级税收部分50%返还办镇。二是科学策划,扎实推进。为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会同试点办事处精心策划,成立了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各负其责,不留死角。办事处负责路街门头房及居民楼内出租房屋摸底;城管执法中队和城管信息员负责辖区装饰、装修工程的摸底,摸清一次性税源,及时联系地税科所,力争税款催缴补缴;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与相关税务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商务楼进行重点普查,确保漏征税收按时补缴。三是注重建档,创新方法。高度重视数据的整理、归档,对出租、家装工程逐户建立数据档案,同时为确保取得实效,试点办事处采用“三边”(边普查、边处理、边入库)和“双向”工作法。目前,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并已形成税收15.6万元。

  三、深挖征管盲点,堵塞税源征管漏洞

  为做到区域内税源应收尽收,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与地税部门、办镇配合,深挖征管盲点,形成税收征管合力。一是加大楼宇、写字间内企业管理。对华联商厦、时代广场、泰山大厦等重点写字楼内办公企业进行清查,通过清查,发现不在我区纳税的企业(含个体)106户,区综合治税办公室立即与区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成立联合清查小组,调查落实并督促企业办理或迁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11户。二是全面落实、排查金融保险企业。通过对在我区经营的金融、保险等优势行业情况进行的摸底排查,了解到大致分三种情况:(1)在我区独立核算纳税的企业;(2)仅在我区缴纳利息税的企业;(3)不在我区缴纳任何税收的企业。通过逐一走访、讲解政策,目前,深圳发展银行已在我区办理税务登记,中保槐荫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已调整为正常户。三是做好房地产企业在我区注册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区近几年纳税第一大行业。2007年,在我区纳税的房地产企业41家,连同建筑开发共实现区级税收15404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4.98%,占财政收入的31.7%。针对我区房地产企业总部注册少等问题,我们对于即将开发的地块,要求开发商在土地招拍挂之前注册总部型开发公司;对于总部确不能在我区注册的,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按项目所在地单独核算,尽可能增加我区实得收入;对已在我区注册的房地产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交流,增强服务意识,确保企业税收不流失。四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监管。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收监管,区政府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意见》(济槐政字〔200812号),从涉税信息传递、税收征管机制、处理程序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我们以此为依据,全程监控重大项目建设整体情况,进一步强化了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源控管,切实防止重点税源流失。

  四、加强内部联动,促进税收源头控管

  为进一步防止税款的跑冒滴漏,我们根据市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建筑项目税收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工程类招标中标单位税收属地缴纳的通知》,规定工程类招标中标单位招标完成后及时将施工地点、造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区综合治税办公室,由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及时将上述信息传递到区税务机关和项目所在办镇,协助中标单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做好跟踪服务。目前,已通过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传递的信息,监控招标工程6处,实现税收14万元。这项工作也成为我区综合治税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并得到了市综合治税办公室领导的高度评价。

  五、规范认定程序,做好审查核实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管理体系,规范综合治税行为,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出台了《槐荫区招商引资户审核认定管理办法》和《槐荫区综合治税税款审核认定管理办法》,确立了对综合治税税款和招商引资户实行三级审核的制度。首先,对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科室负责人对资料政策性进行复审,无误后由分管领导按月进行逐笔审核。通过审核无异议的进行确认登记,难以界定或有分歧的,由审核认定小组研究,仍无结果的报请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切实保证了综合治税的质量,理顺了税收征管关系,为保障税收应收尽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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