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7-19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国土局专门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及时部署各项防灾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必须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亲自带班,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 二、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早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气象信息,保证第一时间传达至距山体最近的有关镇、办、村和单位,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遇有重大雨情灾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带班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随时能够接通,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必须按规定时限迅速上报。 四、加强汛期期间的巡查,特别要注重对辖区内破损山体(腊山、丁字山、卧牛山)的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镇、办、村要保持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小分队的高度戒备状态,要对人员、车辆、设备及其他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梳理检查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时,应急分队、小分队必须随时待命,确保遇有险情、灾情时能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处理。 六、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指挥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单位和个人,立即赶赴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动员受威胁居民及其他人转移到安全地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要加强汛查和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如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雨情时,要立即赶赴有关地质灾害易发区,协助当地进行隐患排查、险情巡查,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群测群防和应急抢险工作。对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暴雨过程中和暴雨后要加密监测,发现有险情前兆的,要及时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