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庆盈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09-05-1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09年5月1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济槐人发[2009]9号
根据区人大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南市槐荫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槐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田庆盈为槐荫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