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晶同志在全区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8-06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0年8月5日)
同志们:
8月4日,我省淄博市又发生了一起侵害幼儿园师生安全的恶性伤害事件,令人震惊,也再一次对我们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主管部门、各办镇和每一所幼儿园都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保卫的弦,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思想,不能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为切实加强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幼儿园幼儿及保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特召开此次会议,对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到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调研检查,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前一段时期的工作,全区各项防范工作措施正在逐步落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城郊结合部民办、村办幼儿园的重点防护,特别是两镇四新办及各村(居)和办园单位要把幼儿园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明确职责,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继续加强督查和巡查力度。近期,各办镇要对辖区内幼儿园特别是民办、村办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内部保卫及周边安全进行一次全方位督查,安排专人在重点时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区公安、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同时,各办镇要对辖区重点人物进行重新摸底排查,了解其现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各幼儿园要对自身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各幼儿园都要建立传达室,安装监控设备,并与公安部门联网。各幼儿园要按标准配备门卫和专业安保人员,村办幼儿园要由村委会负责配备1名专业保安和1名协管人员。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按照规定强化门口值勤、出入登记、安保器械的管理使用、外来人员证件审查、园内巡查等关键环节,严把入口关,实行“接送卡”制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保卫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确保安全工作无死角、无隐患、无漏洞。
三是要严厉打击非法办园。各办镇要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法办园的情况,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立即取缔,由区教育局负责发放取缔通知,各办镇负责落实取缔工作。被取缔幼儿园的儿童分流工作,城区八办范围内的幼儿园儿童由区教育局负责分流,两镇四新办范围内的幼儿园儿童由相关办镇负责分流。
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幼儿园办园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和主办人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区公安部门负责落实“一园一警”制度,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幼儿园内及周边安全隐患。各办镇要对辖区内幼儿园尤其是民办、村办幼儿园及周边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各办镇、各部门及各幼儿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沟通,努力形成工作的合力。
同志们,幼儿园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各办镇、各部门和各幼儿园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严密措施,严格防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做好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保证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为建设平安槐荫做出积极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