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晶同志对学校校内及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09-12-18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12月15日,孟祥晶副区长召开全区加强学校校内安全及校园周边针对学生财产侵害活动治理工作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为青少年打造安全的成长环境。校园安全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务必做到警钟长鸣。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公安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不同情况,积极推进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演练和培训,防止因学生集中活动而发生的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加强监督和引导,充分警惕手机和互联网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危害;加强校园周边网吧、录像室、游艺机室、歌舞厅等营业场所的整治,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三是要强化责任,建立学校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和健全各级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责任人。狠抓督促和检查,区教育局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凡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报告,迟报、漏报、瞒报的,严格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