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杨柳春风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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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杨柳春风学校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方案
为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济南市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鹏 刘从军
副组长:张青青
成员:冯子轩、孙坤宁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陈志鹏 刘从军
副组长:张青青
成员:冯子轩、孙坤宁及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目标任务
1、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并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公众号、入学通知、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学生资助的归档工作、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4、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严格资助评审认定程序
1、严格按照《济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21〕2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相关文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执行。
2、加强评审认定工作组织,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确定评委,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因评审认定不规范、不透明而产生资助舆情。对经充分告知引导并填写申请表的学生,由评审认定小组进行评审认定,经审核,在充分保障学生隐私的前提下,用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评审认定不得与学习成绩挂钩或将成绩是否及格作为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必要条件。
五、助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
2、学校评审:班主任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
5、发放:严格按照所报送的明细表发放补助金,不得随意变动资助学生名单。资金发放完成后,将学生签字按手印的明细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留档保存。
六、工作分工
1、各班贫困生信息整理汇总:学生处
2、贫困生的审核确定: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3、补助金的发放:教育局
4、档案整理:学生处
七、档案整理
认真做好资助档案整理工作,需对以下材料进行归档:
(1)《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
(2)困难学生家访表
(3)困难学生资助公示表
(4)助学金发放汇总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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