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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1370104004190614C/2025-4478007
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2025-01-21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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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年1月2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工作进展信息

2、政策法规

3、财政预决算

4、计划总结

5、重点领域信息

6、信息公开指南

7、信息公开年报

8、其他

(二)公开形式

1.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iyin.gov.cn/)。
  2.《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公报》                  (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c653759918282641d00/)。

获取查阅方式:纸质版免费赠阅,电子版线上免费查阅。

赠阅范围:纸质版公报赠阅到各街道办事处、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区档案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联系方式:0531-87589138;开放时间:8:30-11:30,13:00-17:00(工作日)。

赠阅点:区政务中心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联系方式:0531-87589620;开放时间:8:30-11:30,13:00-17:00(工作日)。

3. “新槐荫”(微信号:xinhuaiyin)、“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号:gh_e66e4042fbe1)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爱槐荫”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a.app.qq.com/o/simple.jsp?pkgname=com.e23.huai_yin

5.政务新媒体矩阵:http://www.huaiyin.gov.cn/col/col68660/index.html

6.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7.线下渠道: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政务中心420房间 

  联系方式:0531-87589420

  公开时间:8:30-11:30  13:00-17:00(工作日)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一层;联系方式:0531-8758913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区图书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608号;联系方式:0531-87921935;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末及节假日9:00-16: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事项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办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槐荫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

槐荫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四)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及涉密信息的利益相关人申请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需要公开的相关事项。

(五)申请材料

公民个人: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书一份(写明需公开事项)。

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1)、申请接收渠道(责任科室:办公室)

1.当面提交

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7589420,传真号码:0531-8758972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来信请寄: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收)电话:0531-87589420,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117。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63或者公务邮箱hyqzrzyj@jn.shandong.cn申请。

    使用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的回复(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针对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不同,向申请人作出回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八)办理时限

《条例》要求: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咨询方式和投诉方式

进程查询电话:0531-87589420

(十)其他事项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9851号,

邮政编码:25011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589420(依申请公开)

传    真:0531-87589721。

五、监督和救济渠道

(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管辖机关:槐荫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槐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政编码:250117

电子信箱:hyqfzb@jn.shandong.cn

办公时间:8: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589648

(2)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管辖机关:济南市西部片区相关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12368

邮编:250003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电话:0531-85030111

邮编:250023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

电话:0531-87221152

邮编:250399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7712368

邮编:255095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管辖机关:槐荫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槐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邮政编码:250117

电子信箱:hyqfzb@jn.shandong.cn

办公时间:8: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589648

(2)行政诉讼管辖机关:济南市西部片区相关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12368

邮编:250003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电话:0531-85030111

邮编:250023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

电话:0531-87221152

邮编:250399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7712368

邮编:255095



 

附:济南市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济南市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槐荫区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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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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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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