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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2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内实时更新)
11370104004190614C/2026-6710078
区自然资源局
2026-02-25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2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内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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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序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

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执法日期

1

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济自然槐荫罚字2025〕14号

吕光兰

吕光兰未经批准于2018年3月占用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邱庄村3384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钢结构房及硬化地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二条 第三款、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落实<济南市白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1版)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194号

2026年2月14日

2

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济自然槐荫罚字〔2025〕16号

刘丽

刘丽未经批准于2024年3月占用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邱庄村集体土地894平方米(建设用地)建设钢结构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济自然规划规〔2023〕2号)。

2026年2月14日

3

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济自然槐荫罚字〔2025〕27号

南德庆

南德庆未经批准于2020年7月占用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安家庄村集体土地665平方米(建设用地)建设钢筋混凝土房及硬化地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落实<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1版)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194号〕。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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