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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 第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8

代表提案者

张兆忠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西客站安置小区安装充电车棚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30077

承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3-04-21

办理类型

B

答复内容

对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

77号建议的答复

 

张兆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客站安置小区安装充电车棚的建议》(以下统称《建议》)已收悉,槐荫区住建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在小区里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成为百姓生活的难点热点问题。2021年,我局也曾调查过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和充电桩的情况,统计结果显示大多数小区都存在较大车棚和充电桩缺口。西客站回迁安置房小区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小区是由物业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通过使用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建设安装车棚和充电桩,或者由充电桩厂家免费安装,比如腊山南苑一区、二区;有的小区虽然有物业公司管理,但是业主并不缴纳物业服务费,这部分小区则由办事处和村委选址建设安装车棚和充电桩,比如大金新苑、演马佳苑和礼乐佳苑等由部分村委建设车棚、充电桩。

针对多数住宅小区均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线路充电、推电动车上楼等问题,我局要求各住宅小区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如下工作:

一、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完善的小区,物业公司需配合街道办事处,就选址、品牌、资金等事项做好业主意见的征求工作,然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统一的业主意见,使用维修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建设安装电动车充电车棚、充电桩等设施,并做好后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二、对于既有停车区域紧张的小区,物业公司应通过与街道对接,合理划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张贴告知、秩序维护人员劝阻等方式,规劝业主有序停放车辆,遇到拒不服务管理的恶劣行为,及时向街道和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三、经过近几年来的集中整治,目前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私拉线路充电行为已大幅降低。物业公司将在日常巡逻检查时,重点检查、制止私拉线路、占用消防通道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由物业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让业主认识到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自觉规范停车、充电。

希望下一步随着相关法律规定更加完善,发改部门就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做出前期规划和建设要求,新小区交付时就已配套建设好电动车棚及充电装置,加上标准化物业服务,最终解决电动车乱停放、充电难的问题,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加安全、和谐。

 

 

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