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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槐荫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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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5-10-14

关于制定《槐荫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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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关于制定槐荫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为健全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条内容,分为总则、管理形式、法人治理结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目的是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改制等各方面的工作,其中第二至八章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第二章为管理形式;第三、四章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人员管理;第五、六章为企业财务及资产管理;第七章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第八章为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所适用的企业范围;企业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规定等内容;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管理形式。主要明确了监管管理的工作,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区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

(三)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设立“三会一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四)人员管理。主要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区属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提名委派和管理监督等工作,按照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了董事会及企业管理人员任免程序及企业人员招聘程序。

(五)财务管理。主要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实行预算、决算管理,规范财务审批和支付程序,企业利润按比例上缴财政,实现资产收益管理。

(六)资产管理。主要明确了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变动、注销的产权登记;组织、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及损益认定;收集、审核、汇总、报备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七)重大事项管理。主要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请示、备案、报告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建立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批,按不同条件、不同情况分级管理。区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批准。

(八)加强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考核监管、责任追究等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九)附则。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其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集体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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