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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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关于全区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如下:
一、 议题背景
为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济物联字〔2023〕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区需实现老旧小区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 基本情况
我区无专业化物业服务老旧小区(国有土地建设)涉及振兴街、五里沟、青年公园、南辛庄、中大槐树、道德街、营市街、西市场、张庄路、段店北路、匡山和美里湖12个街道办事处。
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属地落实、群众参与、政策扶持的原则,以科学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为基础,由街道办事处分阶段开展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工作。2023年3月底前,由街道办事处主导,为辖区老旧小区引入党建强、服务优、信誉高的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2023年6月底前,街道办事处组织老旧小区内的业主按法定程序表决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现老旧小区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 存在的问题
截至目前,我区共涉及无专业化物业服务的12个街道办事处已和物业公司达成初步意向,但由于之前小区无物业管理,居民缴纳物业费的意愿不强,加上补助资金逐年递减,物业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后期可能会出现企业退出的问题。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尽快落实2023年所需财政补助资金,履行服务合同约定,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将2024年所需财政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
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鼓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既有资源开展合法经营,弥补物业收费不足;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党员的沟通和牵头作用,引导居民达成老旧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共识,确保物业服务可持续长期运行。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强调,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是提升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区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引进群众满意度高、党组织健全的物业服务企业,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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