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对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是如何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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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居家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实现融合。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充分利用各级政策资源,大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不断提升残疾人托养和照护能力。
二是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保障。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之中。
三是努力创造条件为城乡残疾人提供均等化的文化服务,提高残疾人文化素养,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发展特殊艺术,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推荐参加省、市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展现我区残疾人文化艺术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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