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高申解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字号:
大 中 小

领导干部介绍: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申
问:此次出台禁猎通告,核心出台背景与宏观意图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是法定生态治理任务;二是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济南“西兴”发展布局,守护美里湖、腊山河等片区生物多样性;三是防范野生动物相关疫病传播,保障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四是通过划定全域禁猎区、全年禁猎期,形成制度化长效管理,夯实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根基。
问:针对野生动物扰民、非法猎捕案件等社会关切与突发情况,政府如何权威处置?
答:对于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侵扰居民生活,不允许私自捕猎,我区将落实致害补偿、推广科学驱避手段,平衡群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物保护;对于非法猎捕、售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从严查处,坚持露头就打,违法必究、涉刑移送;对于不知情误捕的市民以普法教育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放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监督线索。
问:区委区政府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态度是什么?具体怎么落地执行?
答:全区坚持从严落实、常态长效,杜绝走过场、一阵风,把禁猎管护纳入属地与部门考核。具体路径:一是压实街道网格巡查责任,紧盯林地、湿地、城郊重点区域;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清缴猎捕工具、紧盯候鸟迁徙等关键节点检查;三是网格员、管护员常态化巡查搭配技防手段加密监管;四是下沉开展普法宣传,明确行为红线;五是督查部门不定期暗访督办,压实各级干部责任,同时优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从源头化解人兽矛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