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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槐荫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付强解读《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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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6-01

槐荫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付强解读《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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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答:2023年上半年,国家、省、市先后公布了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清单》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提升行政许可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在《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关于公布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问:制定《通知》和编制《清单》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及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及附件《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及附件《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起草了《通知》,修订了《清单》。

问:《清单》较上年度作出了哪些调整?

答:在编制《清单》过程中,区政府办公室和各涉及行政许可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上级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删除行政许可事项3项、增加5项、修改名称1项,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事实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清单》共纳入220项行政许可事项,比《济南市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增加2项。

问:为做好《清单》编制,做出了那些保障措施?

答:我区从工作实际出发,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持之以恒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区级审改牵头机构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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