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吴春国解读《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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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制定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相关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区以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以下简称审改牵头机构),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了《槐荫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问:编制《清单》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公布了《清单》,依据分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0号)。
问: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我区对依法实施(含初审、受理、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简政放权等情况,对本辖区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精准认领,事项范围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需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按照实际情况明确基本要素。
问:编制《清单》过程中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执行有哪些措施?
答:我区严格执行上级要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科学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二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三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四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问:为做好《清单》编制,做出了那些保障措施?
答:我区从工作实际出发,一步一措施,保障《清单》编制,从三个方面进行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区级审改牵头机构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
联络机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75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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