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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槐荫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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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7-31

关于《2023年槐荫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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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结合槐荫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后起草了《2023年槐荫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槐荫区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1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要点》。

三、出台目的

印发《工作要点》的主要目的是及时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让社会民众及时了解掌握我区工作动向,加强互动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聚焦“科创兴”总体目标,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及时发布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解读服务及实施情况。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强化“槐小花”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打造“槐荫惠企政策服务队”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三)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食品药品监管、健康科普等信息发布;加强养老托育、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四)加强涉企政策公开服务,系统梳理、集成发布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强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和培训交流工作。

(五)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注重政策文件的实质性解读,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专家媒体等多角度解读比例不低于50%,图文解读、视频、动漫等多形式解读比例不低于50%,重要政策性文件采用不少于5种解读形式。完善政策问答平台,依托政策问答库,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

(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程序,持续推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邀请公众列席常务会不少于5次,综合选用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途径,原则上本年度开展不少于5次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八)围绕本地区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重要政策发布的时间节点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九)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序对接山东省政策文件库,巩固政策集中发布成果,加强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大数据中心、融媒体等其他单位的协调联动。

(十)对编制完成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深度融合。

(十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强化制度落实,完善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五、组织保障

(一)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二)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全区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建立区本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联络表并及时更新,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大培训力度,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2次。

(四)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信息保密管理,定期对公开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亚萍

联系电话:0531-875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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