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槐荫区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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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不仅是推动企业发展、拓展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形势的重要途径,更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就业形势受到疫情冲击,企业用工需求受到较大影响,加之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劳动力,特别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有效解决企业招工用工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字〔2023〕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统筹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1. 加大复工返岗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尚未复工复产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关键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骨干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及早返岗、尽早开工。
2.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3. 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辖区内全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给予被招用高校毕业生2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
4. 建立用工短缺快速反应机制。动态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针对企业用工缺短,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设立公布用工保障服务电话、电子邮箱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用工需求快速响应、迅速对接,提供有针对性的用工服务。
5.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岗前培训、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6. 优化涉企事项办理。加快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升级建设,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能力。推行静默认证、电子签章、不见面服务,推进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保登记、就业创业和人才补贴申领等涉企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程网办”,实现更多涉企事项即时办结。推出更多“无证明”事项,减证便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政策对象,推行“政策找企”、资金直达,提升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五、关键词诠释
1.就业见习补贴。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15号)要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
2.“春风行动”。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3〕1号文件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济人社函〔2023〕1号)要求,2023年1月—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为主题的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以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以及用工企业为服务对象,集中开展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业创业等招聘服务活动。
六、服务事项
济南市人才市场定期举办线下招聘会,用人单位免费报名参加。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招聘会报名表(报名表和介绍信格式请到http://zp.jnldjy.cn/web/article?aid=101240下载),发送到电子邮箱jnjybrcsc@jn.shandong.cn。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回复为准。
咨询电话:0531-85800893、0531-85800153、0531-85802702、0531-85800632。
七、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雪 0531-8795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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